【東方閃電】全能神教會-無悔的青春


東方閃電全能神教會-無悔的青春

重慶市 小文 

      「『愛』指純真無瑕的感情,用心來愛,用心去感覺,用心去體貼;『愛』裡沒有條件,沒有隔閡,沒有距離;『愛』裡沒有猜疑,『愛』裡沒有欺騙,沒有交易,沒有狡詐;『愛』裡沒有選擇,『愛』裡沒有任何摻雜。」《純真無瑕的愛》這首神話詩歌曾陪伴我度過了痛苦而又漫長的七年零四個月的牢獄生活。中共政府雖剝奪了我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華,但我卻從全能神得到了最寶貴、最實際的真理,因此我無怨無悔!
      
      1996年,蒙神高抬,我接受了全能神末世的救恩。通過讀的話、聚會交通,我認定神的話中所說的都是真理,與這個邪惡世界上的任何知識、理論截然不同,全能神的話是最高的人生格言。更讓我感到高興的是,跟弟兄姊妹在一起可以單純敞開,暢所欲言,絲毫不用像與世人接觸時那樣防備猜測、爾虞我詐,我感到了從未有過的舒心、快樂,我很喜歡這個大家庭。但是不久,我卻聽說信全能神是國家不允許的,這件事令我大惑不解,因為全能神的話語都是讓人敬拜神走人生正道,讓人做誠實人,若是人人都信了全能神,天下就太平了。我真搞不懂,信神是最正義的事業,中共政府為什麼要逼迫、反對,甚至抓捕信全能神的人呢?我心想:不管中共政府怎樣逼迫,社會輿論有多大,我既然認定這是一條人生的正道,就一定要走到底!

       此後,我開始在教會裡盡發送神話書籍的本分,我也知道在這樣一個抵擋神的國家中盡這個本分是非常危險的,隨時都有被抓的可能,但我更知道作為一個受造之物,為神花費盡本分是我的天職,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正當我滿懷信心與神配合時,2003年9月的一天,我在去給弟兄姊妹送神話書籍的途中被市國保局抓捕。

       在國保局,面對一次次的審訊,我不知該如何應對,就迫切地向神呼求:「全能神啊,求你加給我智慧,賜給我當說的話,保守我不背叛你,能為你站住見證。」那段時間,我天天呼求神,心裡一刻也不敢離開神,只求神加給我聰明智慧,使我能與惡警周旋。感謝神的看顧保守,每次審訊時,我不是吐口水,就是不停地打嗝,說不出話來……看到了神的奇妙作為,我橫下一條心:豁出去了!要頭一顆,要命一條,今天想讓我背叛神是絕對不可能的!當我立定心志,寧可豁出性命也不當猶大背叛神時,真是感謝神,神處處為我「開綠燈」,每次提審,神都保守我平安過關。雖然我什麼都沒說,但中共政府最終還是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為罪名給我判刑九年!當聽到法院的判決時,因著神的保守,我心裡並不難過,也不害怕他們,而是蔑視他們。那些人在上面宣判,我在下面小聲說:「這就是你中共政府抵擋神的證據!」後來,公檢人員專門來窺探我的態度,我很坦然地對他們說:「九年算什麼!到時候出來還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員,不信你就等著瞧!不過你要記住,這個案子曾經過你們的手!」我的態度讓他們很是吃驚,衝著我翹起大拇指連連說:「佩服!佩服!你比江姐還江姐!到時候出來再聚,我們請你!」此時,我覺得神得榮耀了,心裡很欣慰。那年被判刑時,我才三十一歲。

       中國的監獄就是人間地獄,漫長的牢獄生活讓我徹底看清了撒但慘無人道的真面目及其與神為敵的惡魔實質。中國的警察不是以法治人,而是以惡治人。在監獄裡,獄警不親自整人,而是慫恿犯人用暴力手段來管理其他犯人。惡警還通過各種方式來禁錮人的思想,比如,凡是進去的人都要穿上中共政府統一發的囚服,身上有特殊的編號,要剪他們要求的髮型,要穿他們允許穿的鞋子,要走他們讓你走的路線,要踱他們讓你踱的步伐。無論春夏秋冬,颳風下雨,或是酷日嚴寒,犯人都必須得按著他們的指揮行動,不能有自己的選擇;每天要求我們至少得集合報數十五次以上,為中共政府歌功頌德五次之多;還有政治任務,就是讓我們學習監獄法、憲法,每半年一次大考,目的是給我們洗腦,還要隨時對我們進行監規紀律的考試。獄警對犯人不僅在精神上施行折磨,在肉體上也毫無人性地進行摧殘:我每天必須做苦工十多個小時,而且是幾百人擠在一個狹小的廠房裡幹活。因人員多、空間小,而且到處都是嘈雜的機器聲,無論多健康的人在裡面待一段時間,身體都會受到嚴重的損傷。在我身後就是一台打鞋眼的大機器,每天不停地打眼,傳出令人難以忍受的轟鳴聲,幾年下來,我的聽力嚴重衰退,到現在還沒恢復。更殘害人的是,廠房裡灰塵多、污染大,經檢查,很多人都患有肺結核和咽炎。還有,因長時間坐在那裡幹活沒法活動,多數人都患有嚴重的痔瘡。中共政府把犯人當作賺錢的機器,絲毫不顧人的死活,讓人每天從早上一直幹到深夜,我常常累得疲憊不堪、體力不支。不僅如此,還得應對監獄裡各種隨時的抽查考試,外加每週的政治任務、勞動任務、獄中公開任務等等,所以,我每天都處於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之下,神經時刻繃得緊緊的,生怕稍不注意一個環節沒跟上,就要遭受獄警的處罰。在那種環境下,我要想平安無事地度過一天真的很不容易。

       剛開始服刑時,我受不了監獄裡這種殘酷的摧殘,各種高強度的勞動壓力、思想壓力把我壓得喘不過氣來,再加上還要與形形色色的犯人接觸,並要忍受那些惡魔獄警和牢頭的打罵、侮辱……我經常被折磨得走投無路,幾度陷入絕望之中,尤其是一想到那九年的漫長刑期,我就感到一陣陣淒涼無助,不知哭過多少次,甚至也想一死了之來解脫這種痛苦。每當我陷入極度的悲傷快支撐不住時,我就迫切地禱告、呼求神,神的話就開啟、引導我:「現在還不能死,還得攥緊拳頭好好活下去,得為神活一回,人裡面有真理就有這個心志了,就再不想死了,當死亡威脅你時,你會說:『神哪,我不願意死,我還沒認識你呢!我還沒還報你愛呢!……我得把神見證好,我得還報神愛以後怎麼死都行了,那時我算活得滿足了,現在別人誰死我也不死,還得頑強地活著。』」神的話就像母親那溫柔的目光,安撫著我孤獨的心,又好像父親溫暖的雙手,拭去我臉上的淚水。立刻,一股暖流、一股力量在我心中湧動。雖然在黑暗的牢獄裡肉體要受痛苦,但尋死不是神的心意,不能見證神,還會成為撒但的笑料,九年後我若能活著走出這座魔鬼監獄,就是一個見證。神的話給了我活下去的勇氣,我在心裡暗立心志:不管前面有多少難處,我都要好好活下去,我要勇敢地活著,堅強地活著,一定要作好見證滿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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